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继承房产顺序怎么排列好些

继承房产顺序怎么排列好些

时间:2025.01.1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78人
律师解析:
在我国,房产的继承顺序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是为了保障继承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合法,不容随意更改。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继承顺序的具体划分
1.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夫妻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涵盖范围较广,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继承的先后顺序及份额分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其配偶小丽、养子女小胡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小李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自己也应参与继承。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本案中小丽、小胡、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优先继承房产,小李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能参与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如果其中有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照顾。本案中若存在此类情况,分配房产时需予以考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割遗产的顺序如下: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

遗产指定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当事人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

具体程序是:一、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二、继承人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三、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易轶律师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正处按照法律规定公正的遗嘱;除了公证遗嘱需要进行公证,其他四种遗嘱只要符合自身的构成要件就有效并不需要进行公证。相比较与其他四种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播放量:1040 2023-03-30
  • 什么是共同遗嘱

    万鹿勇律师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所谓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

    播放量:889 2022-06-09
  • 遗赠扶养协议应该怎么公证

    万鹿勇律师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播放量:352 2022-06-09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 再婚丈夫死后财产怎么分

    1499人阅读

    再婚丈夫去世后,财产分配按法定继承规则进行。有遗嘱依遗嘱分配,无遗嘱则配偶、子女(含婚生、非婚生、养、有扶养关系继子女)、父母(含生、养、有扶养关系继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平均分配。丈夫与前妻子女也有继承权,分配时考虑扶养情况等可适当倾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余者再继承。

  • 出嫁的女儿能分父亲死亡赔偿金吗

    1515人阅读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畴,但可按遗产分配原则处理。出嫁女儿一般能参与分配,若父亲生前未留遗嘱排除其分配权,女儿有权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相关损失的补偿,出嫁女儿作为近亲属,分配时应考虑亲情及自身生活状况等。具体分配比例因地区和案件情况而异,总之出嫁女儿通常有分配权。

  • 遗嘱继承有子女不同意法院怎么判决

    1856人阅读

    当遗嘱继承存在争议且子女反对时,法院会依法判决。首先审查遗嘱合法性,包括形式与内容等方面。若遗嘱合法有效,法院依遗嘱分配方案判决;若子女能证明遗嘱存在如受欺诈、胁迫等问题,法院可能不支持遗嘱内容而按法定继承分配。法定继承中子女一般份额平等,特殊情况会多分或少分,法院会综合考量作出公正判决。

  • 父亲的死亡赔偿金由谁去领

    1415人阅读

    死亡赔偿金通常由死者近亲属一同领取,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等。一般近亲属可协商确定具体领取人,协商不成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领取。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会根据实际照顾死者等情况确定领取人。需注意,死亡赔偿金非遗产,不能按遗产分配办法处理,是对近亲属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