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离婚时,债务问题要先搞清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要是为了婚姻生活、生产经营,双方都同意的债务,通常就是共同债务,还款责任在两个人身上。要是只有一方名义上负债,而且超过了家庭日常需求,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这钱是用于共同生活等,那就是个人债务,由负债的那一方自己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中,如有一方无力承担偿还责任,则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另一方进行代为偿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应有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若因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该笔债务或财产已被各自分割,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如何进行偿还;若协商未果,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破产债务的处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共同责任,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如果债务是一方个人超出家庭必需的支出,而且没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涉及到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的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只能由举债人自己承担。
离婚时,对于债务的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意愿产生的,就会被视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债务是单方面以个人名义产生的,且超出了家庭日常需求,而债权人又无法证明这笔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这笔债务就会被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偿还义务。所以,对于离婚时的债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离婚时的债务处理主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得夫妻俩一起承担,比如夫妻双方都签了字,或者一方追认了,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需要借的钱。如果是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借的钱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那就由负债的一方自己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债务到底是谁的,该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