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深圳,
工伤十级有着明确的
赔偿标准,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为7个月的本人
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具体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
解除劳动关系后的
补助金:若职工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过,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需要着重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而存在差异。
所以,工伤职工在计算
赔偿金额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自身实际工资等情况,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在深圳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工伤十级。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6000元。小朱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按6000×7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双方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规定为7个月本人工资,小朱
月工资6000元,单位支付6000×7=42000元符合相关规定。
2、对于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两项补助金,因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双方应依据深圳当地政府规定来确定支付标准,以保障小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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