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职工
工伤停工留薪期相关待遇规定如下:
1.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
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此期间一般不超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12个月。
2.评定
伤残后的待遇: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4.工资数额计算方法:具体工资数额按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
若职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停工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单位认为不应再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且在计算工资数额时,单位按小朱较低的实际工资计算,小朱认为应按规定标准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停工留薪期时长,小朱伤情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延长,且延长不超12个月,单位应支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2、工资数额计算方面,应按小朱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若高于或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相应比例,要按规定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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