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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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确定夫妻双方在财产中的份额。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平均分割,双方各占50%。若一方因自身过错等承担更多债务责任,可据实际情况调整份额,但需有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支撑。执行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债务等因素,以确保执行公平合理,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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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汽车是重要部分。离婚时,汽车分配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汽车,通常归该方,另一方或可获相应补偿;婚后购买的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若有贷款债务,分割时需一并处理。总之,分配要综合考虑,确保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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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若一方不愿买房,需分析具体情况。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涉及买新房分割财产,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则不愿买房方可能要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补偿金额需综合房产价值等因素计算。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买房。要明确房产归属及权益,避免纠纷,应依据财产状况和离婚协议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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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在父母离婚时通常仍归子女所有,此为子女个人财产,其所有权不因父母婚姻关系解除而改变。若父母离婚约定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约定仅在父母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处理房产时要考虑未成年人利益,满足其居住等基本需求,父母可协商处理但要保障子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