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7人阅读
法庭开庭调解后诉讼费用的退还时限无明确统一准则,受法院工作流程及决策效率影响。调解结束诉讼程序后,双方可申请退费,法院会审查审批,批准后实施退费流程。若调解结案或一方撤诉,受理费可减半。退费时间可能数周至数月不等。建议关注法院通知,与法官或书记员沟通了解退费进展。
1885人阅读
再审申请抗诉有时间限制。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况从知道或应知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检察院抗诉案件,法院收到抗诉书后三十天内作出再审裁定,特定情形可交下一级法院再审(已再审过的除外)。规定时效旨在维护法律秩序和司法效率,超时效申请可能被驳回,特殊情况时效可依法变动。
1212人阅读
延期开庭指在确定的开庭审理日期后,因法定情由使预定开庭无法按期举行,从而将开庭日向后顺延。按法规,延期开庭需有合法缘由,包括必须到场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有正当理由未按时出席;当事人开庭前临时申请回避;需通知新证人出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补充调查等情况。
1782人阅读
当被告不接收传票时,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法院会在法定媒体刊登公告,公告期约60天,期满即视为传票送达被告。公告期间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若被告未出现,法院将依据原告证据等作缺席判决。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找不到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原告要配合法院提供准确信息和证据,确保诉讼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