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相关案件顺利进入了审判环节,那么作为原告的一方,他们通常都需要亲自到场参与庭审活动。这是因为在法律层面上,原告享有作为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和阐述自身立场与诉求的权利。但是,对于是否必须亲自出席庭审,这可能会受到案件具体情况的影响,例如如果原告为自然人并且由于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庭,此时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和安排。
原告无法到庭,是可以理解的,一般来说也不会影响盗窃案庭审的正常进行。因为盗窃案多为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作为代表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是否到庭不是必须的。但是,如果原告不能到庭,就可能会失去当庭陈述、参与案件审理等重要机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被告缺席庭审,法院会进行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求和证据直接裁决。 然而,对于必须亲自出庭的被告,若经两次正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这将被视为对司法程序的藐视。在此情况下,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被告,以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被告缺席庭审,法院会进行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求和证据直接裁决。 然而,对于必须亲自出庭的被告,若经两次正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这将被视为对司法程序的藐视。在此情况下,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被告,以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开庭日原告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自动撤诉;被告反诉则缺席审判。原告有合法理由可申请推迟。延期开庭情形包括:当事人及参与者因正当理由未到庭、临时回避申请、需通知新证人或补充调查等。当事人可不出庭,但需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人视同本人出庭,并提交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社区、单位推荐公民也需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