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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理由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08人
律师解析: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抚养方因病或伤残无力抚养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若患上严重疾病,比如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身体状况极差,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自理,那么就无力再继续抚养子女。
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日常生活,如饮食起居、穿衣洗漱等基本生活照料都无法得到保障,在教育方面,也无法辅导孩子学习、参与学校活动等,孩子的成长会受到极大影响。
二、抚养方未尽义务或对孩子不利
如果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例如长期对孩子的生活、教育不闻不问,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资源;
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如经常打骂、体罚孩子,给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
又或者其自身有不良嗜像酗酒、吸毒等,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这种情况下也需要变更抚养权
三、尊重孩子意愿且另一方有能力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如果孩子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包括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那么抚养权可以变更,这是对孩子意愿的尊重。
四、其他正当理由
比如一方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像居住环境变得恶劣、周边治安差等;
或者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法维持孩子正常的生活和教育开支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时,也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可协商或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随小朱生活。后来小朱患上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生活难以自理,无法照顾孩子日常及辅导学习。小李认为应变更抚养权,小朱却觉得自己能克服困难继续抚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因病身体状况极差,连自身生活都难以自理,客观上无法保障孩子基本生活照料和教育辅导,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其继续抚养孩子存在困难。
2、小李若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在小朱因病无力抚养的情况下,申请变更抚养权是合理合法的,法院可能会支持小李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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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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