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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65人
律师解析:
抚养权变更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协议变更
当父母双方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均一致同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并且这种变更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能够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时,就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来完成抚养权的变更。
例如,父母双方可能因为工作调动、生活环境变化等原因,认为将抚养权交给另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可以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相关协议。
二、法定变更
1.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比如患有难以治愈的重大传染性疾病,或者因为伤残导致身体机能严重受损,失去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2.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对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方面不闻不问,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又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确实不利的影响,如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等,另一方有权申请变更。
3.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其自主意愿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这种情况下也可申请变更。
4.若存在其他正当理由,例如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突然失业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无法再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等,也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若双方协商不成,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原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小朱。后小李工作调动到教育资源更好的城市,认为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成长有利,提出变更,小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朱后来患上严重疾病失去抚养能力,小李再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小朱仍不同意。

案情分析:

1、起初小李因工作调动提出变更,虽对孩子成长可能有利,但小朱不同意,此时无法协议变更。
2、小朱患病失去抚养能力,属于法定变更情形,小李有权申请变更,从保障孩子权益角度,法院若审理,应支持小李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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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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