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向法院
递交材料后,法院会在一周(七日)的时间内作出是否
立案的决定。
倘若满足
起诉的条件,法院便会予以立案,并及时通知
当事人;
要是不符合
起诉条件,法院则会裁定不予受理。
倘若需要当事人补充材料,法院会通知其进行补充。
立案之后,法院会在立案的当天起算,在五日之内把
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而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内要提出
答辩状。
接着,法院在收到被告的答辩状之日起的五日之内,会将答辩状的副本发送给原告。
随后,法院会对
开庭审理的时间进行安排,并提前告知当事人。
不过,具体的时间安排往往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负荷等因素而出现差异。
案情回顾:小朱向法院递交
起诉材料,法院在第6日决定立案并通知小朱。之后法院在立案当日起第3日将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小李,小李在收到后第13日提交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次日就将副本给了小朱。但小朱认为法院应再等两天给答辩状副本,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
立案时间符合规定,在七日时间内作出立案决定并通知当事人,符合相关法律程序。
2、法院发送起诉状副本及处理答辩状副本的时间均符合法律要求,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法院也按规定将副本发送给原告,小朱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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