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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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胜诉后,法院依申请启动执行程序。若败诉方有可执行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再评估、拍卖或变卖(存款直接划扣)实现胜诉方债权。若败诉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并留不良信用记录。最后,扣除执行费用后将执行款支付给胜诉方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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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类案件中,被告缺席法院可作缺席判决。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即可。只要原告证据足以证实借贷关系存在且符合要求,法院就能依其证据和陈述判决。不过,法院仍会严格审查证据确保公正,一般缺席判决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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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遇老赖不还钱,可先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协商无果则向法院起诉。起诉要准备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法院判决胜诉后若对方仍不还钱,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法院有权查询老赖财产,依法采取多种手段实现债权,老赖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多方面受限以促使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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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本人可不亲自出面起诉,可委托代理人,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近亲属等。委托时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处理程序性事务)和特别授权代理(可处分实体性权利)。但即便委托了代理人,在法院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陈述特殊情况等重要环节,当事人仍可能需亲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