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强制执行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强制执行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时间:2025.01.2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55人
律师解析:
此问题聚焦于债权转让领域的法律范畴,颇具常见性与复杂性。
信息梳理如下:
在一般情形下,符合法定条件的强制执行债权是能够进行转让的。
依据相关法律,债权人若要把强制执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务必通知债务人
倘若未履行通知义务,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
同时,受让人在获取债权时,不能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并且所受让的债权应具备可转让性。
举例而言,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若当事人事先约定某些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就应依照约定不能转让。
倘若债权属于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像依据债权性质不能转让、依照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且依约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等情况,就绝对不能进行转让。
总之,处理强制执行债权的转让事宜时,必须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对小李享有强制执行债权,后小朱将该债权转让给小胡,但未通知小李。小胡要求小李履行债务,小李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拒绝。此外,小静曾与小丽约定某些债权不得转让,后小静却欲转让相关债权给小胡,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转让强制执行债权给小胡却未通知小李,按照法律规定,此转让行为对小李不产生效力,小李有权拒绝小胡的偿债要求。
2、小静与小丽有事先约定某些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小静就应遵守约定,不能将相关债权转让给小胡,否则该转让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来看,一般借款纠纷除了有欠条之外,还需要有证据证明有借款事实发生。当事人有欠条证明借款来事实的,可以将欠条作为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自事诉讼,......

有约定按约定中的规定起诉,没有约定就在被告方所在地起诉,或借款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

要看案情是否复杂、疑难、重大,才能确定适用简易还是普通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要怎样写

    谢俊生律师

    一、原告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二、被告: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等;三、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四、写明案由。五、写明事实和理由。六、落款的具体时间和具状人。

    播放量:1017 2022-06-07
  • 债务转移要满足条件有哪些

    谢俊生律师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播放量:527 2022-06-07
  • 网贷逾期就是不还会怎样

    沈阳律师

    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贷款机构选择起诉,那么就可能被要求强制还款,欠款人名下相当于欠款数额的资产就会被冻结。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播放量:710 2022-06-07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