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案件终本之后,如果想要申请追加股东,那是有一定条件的。
首先,得明确股东有没有出现
出资不实的情况,比如明明说好要出那么多钱,结果实际出的少了;
或者有没有
抽逃出资,就是把已经出的钱又偷偷拿回去了,这些行为都会损害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
接下来,就要准备好相关的
证据,像股东的出资凭证,看看当初承诺出多少钱,实际出了多少;
转账记录也很重要,能证明钱的流向;
还有公司的财务报表也不能少,通过这些能清晰地看出股东的不当行为。
然后,把追加股东的申请书提交给
执行法院,申请书里一定要明确地阐述追加股东的理由以及依据,让法院清楚地知道为什么要追加这个股东。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仔细的审查,要是觉得
符合条件,就会裁定追加这个股东为
被执行人,并且让他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要是法院裁定驳回了申请,也别着急,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
申请复议。
总之,申请追加股东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来,这样才能确保申请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所在公司因
债务纠纷被诉,执行案件终本。
小许认为小李作为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损害其作为公司债权人利益,遂准备申请追加小李为被执行人。
小李则坚称自己出资到位,双方产生争议。
小许着手收集相关证据,撰写追加股东申请书后提交至执行法院。
案情分析:1、申请追加股东需证明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小许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出资凭证、转账记录、财务报表等。
2、法院会对小许的申请严格审查,若符合条件将裁定追加小李为被执行人,小李需在相应范围内担责;
若驳回,小许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