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离婚诉讼中关于均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处理方式针对此类情况,通常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予以解决。首先,若在双方正式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其中一方已先行独立购置且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取得房产所有权之房屋,那么此种情况无疑应被认定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关于离婚双方皆放弃子女抚养权之判决方式若在离婚审理期间,夫妻双方均表示不愿意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时,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审判机关可以先行作出裁决,暂时将未成年子女交由其中一方代为照顾。
仅当符合法定判令离婚的特定条件时,当事人才得以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一次性判定离婚结果。具体来说,倘若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严重破裂且经过人民法院多轮调解皆未能恢复和谐,又或是当事人能够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其配偶存在诸如重婚、同时拥有两个或以上的婚姻伴侣、对另一半进行家庭暴力、长期恶意对待家庭成员等恶劣行为,那么法庭便能有充分理由一次性判决准予离婚。
1、在离婚协议的条款上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的条目时,只要双方有达成共识的可能性便可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改。2、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变,无论协议内具体内容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抑或是违背了自由意志原则,例如存在欺诈或威胁等情况出现,特殊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也有权向法院提交申请以获取对协议条目的修改权。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提交正式的起诉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递交书面的起诉状,且需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复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则可采用口头形式进行诉讼陈述,但需遵循特定程序,即经由人民法院对口头陈述进行记录,并将相关信息通知至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