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
法院起诉遇到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时,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①)
公告期通常设定为60日,这是为了给被告足够的时间得知
诉讼事宜。
在公告期满后,如果被告依旧未露面,法院便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
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
缺席判决。
(②)
倘若原告的
诉讼请求拥有充足的证据作为支撑,那么法院会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求,比如让被告偿还
债务或者承担
违约责任等。
然而,要是原告的
证据不足,法院则有可能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③)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即便被告被判决
败诉,但在
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其仍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查封、扣押以及拍卖被告的财产等手段,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
总之,
起诉过程中找不到人并不能使诉讼就此停滞,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程序和作出判决,不过原告也需要承担一定的
诉讼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起诉小李要求其偿还借款,但小李下落不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60日。期满后小李未露面,法院作出缺席判决。争议点在于小朱证据是否充足能支持诉求。
案情分析:1、公告送达设定60日公告期,是保障被告知情权的法定程序,给被告足够时间准备应诉,即便找不到被告,
诉讼程序也能正常推进。
2、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时,会依据小朱提供的证据判断,若证据充足支持诉求,会判小李偿还借款;
若证据不足,则可能驳回小朱请求。
3、若小李败诉后不履行义务,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封、扣押、拍卖小李财产维护小朱权益。
4、小朱需承担诉讼风险,若证据准备不充分,可能导致诉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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