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费用:就是受伤后去看病的那些钱,像挂号、检查、治疗、买药等的费用都算。
2.
护理费用:请人照顾受伤的人花的钱,得根据照顾的人收入、人数以及照顾的时间来定。
3.
误工损失:因为受伤耽误工作而少挣的钱,要按照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算。
4.
交通费用:受伤的人以及必要陪同人员看病或转院实际花的车费。
5.住院伙食补助: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6.营养费用:根据受伤情况,参照医院意见确定的补充营养的费用。
7.
残疾赔偿:因残疾让收入减少和生活有障碍给予的
赔偿。
8.
精神抚慰金:用来安抚受伤的人和他们
近亲属精神上的创伤。
案情回顾:小朱因意外受伤,产生了多项费用。小朱认为小李应对此次意外负责,要求小李承担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小李却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小朱主张的费用包括挂号、检查等医疗费用,护理人员的支出,因伤误工的损失,看病的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残疾赔偿以及精神抚慰金。
案情分析:1、医疗费用,若确实是受伤后必要的挂号、检查等支出,应予以认可。
2、护理费用,需根据护理人员实际收入、人数及时间合理计算。
3、误工损失,按照误工时间与收入情况确定。
4、交通费用,以实际看病或转院产生的车费为准。
5、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依规定和医院意见判断。
6、残疾赔偿和精神抚慰金需结合实际残疾情况及精神创伤程度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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