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咨询该律师过失致人死亡在刑法中属于刑事犯罪,是指因为行为人的知识技能不足,没有预见死亡危险,或者自信能够规避,但是最终导致他人死亡。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违反了法律,应该受到制裁。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案件需要综合考虑过失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
过失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最终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致死的意图,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则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情况下,因为疏忽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获取谅解书后能否减轻刑罚的问题因疏忽而导致他人不幸离世,这一犯罪行为属于依法律准许双方进行和解的公诉程序。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后,家属出具谅解书能否减轻刑罚的研究探讨过失致人死亡的谅解书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谅解书的核心目标和功能在于当法院在审理涉及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能够(但并非强制要求)酌情给予从轻处罚的考量,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谅解书本身并不能够完全免除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即便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检察机关仍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过失致人死亡而获得被害人谅解书的法律效力在处理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时,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信具有重要的作用。刑事谅解书通常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与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之间,因对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谅解书通常会在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进行庭审质证阶段完成,它在刑法领域内具有酌情减轻、从轻处罚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