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间是多久
时间:2025.02.1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405人
律师解析:
1.
当事人要申请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得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这是法定的时间,不能随意更改。
2.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才提出申请,法院或许不会受理呢。
在规定时间内,得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申请书等材料,还要说明为啥不予执行,像
仲裁协议无效啦,裁决事项超出仲裁范围之类的。
3.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不予执行的裁定。
所以呀,当事人一定要严格遵守这六个月的申请期限,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案情回顾:小郑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小郑认为仲裁协议无效,欲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但小郑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零三天后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申请书,法院以超过法定申请期限为由未受理其申请,小郑对此表示不解,认为应审查其申请内容。
案情分析:1、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时间为收到裁决书后的六个月内,此期限不可随意更改。小郑超过该期限提出申请,不符合规定。
2、超过期限提出申请,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小郑在期限外申请,法院依据规定未受理其申请,符合法律程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