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继续履行的条件是还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而赔偿损失的要求是对方拒绝履行或者是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一般来说赔偿损失的金额必须等于所造成的损失,并且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之后仍然造成损失的依旧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是可以同时进行主张的,也就是说在违反了合同之后,另一方可以对违约方同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和经常一定的经济损失(包括了违约金赔偿),也可以采取补救措施。
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规定是两者都是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比如说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没按合同履行,则是那么此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就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用人单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话,那么劳动者是有多种途径来进行维护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的话,存在着损失赔偿,那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工资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实际上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