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时限与刑事上诉同步,为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后十天内起算。被告人、家属及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和近亲家属对一审刑事与民事判决均有上诉权利。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部分,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都可被上述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侵权行为分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损害。刑事诉讼中,若受害人遭受民事权利侵害,有权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种途径允许受害者在追究犯罪责任的同时,寻求民事赔偿,实现双重保护。
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仅受理因犯罪活动引发的物质财产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索赔。此类物质损失包括实际和预期的经济损失,源于人身权侵害(如生命权、健康权)或财物毁损。目前法律支持对具体的物质性人身权(如生命、健康)和财物损失的诉讼,精神性人身权如姓名权、肖像权不在此范围内。例如在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或放火等案件中,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求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限于受害人的人身权侵犯或财物损失,以及国家、集体财产受损。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提起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检察院可代表受损单位提起诉讼。责任人包括刑事被告人、共同侵权者、监护人、死刑犯及共同犯罪死亡被告的遗产继承人等。被告亲友可代偿,需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