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追加共同原告通常需交
诉讼费,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追加时要按规定标准缴纳。
2.
案件受理费通常由原告预交,若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相关请求且法院决定
合并审理,案件受理费分别减半交纳。
若追加的共同原告是必要共同
诉讼人,因其诉讼行为对裁判结果有共同利害关系,需承担相应
诉讼费用。
3.若
当事人经济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4.综上,追加共同原告一般要交诉讼费,不过可依具体情况申请司法救助。
案情回顾:在一场
民事纠纷案件中,小丽作为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诉讼过程中,小丽申请追加小胡为共同原告。小胡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诉讼费,理由是经济困难。小丽则坚持按规定追加共同原告需缴纳诉讼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案件陷入僵持。
案情分析:1、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追加共同原告通常要按规定标准缴纳诉讼费,小胡作为追加的共同原告,一般情况下需承担相应费用。
2、若小胡确实经济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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