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在法律层面上,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的离婚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然而,想要使离婚协议内容具有合法有效性,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当事人必须明确表示是自愿离婚;其次,协议内容必须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的;最后,在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表达对于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离婚协议书经自行拟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自行起草离婚协议时,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可视为有效协议:首先,该协议必须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真实体现,未经任何强迫行为影响;其次,不得违背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然而,无论何种情况,该协议均需经过法庭或者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的权威认证方能生效。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协议在实质上可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合同,当离婚协议书中对不动产——即房屋作出了明确约定,即使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只要这份协议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权属的变更仅能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才得以实现。
当涉及到父母离婚并自愿达成共识将共同财产移交给子女的情况时,此做法在法律框架下是完全合规且被认可的。我们可以认为,这是父母双方自发的协商行为,其本质上更接近于赠与而非动产转移。需要注意的是,共同财产的所有者如果能够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他们便有权利将共同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赠送给第三方。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未成年的受赠人均有资格接受赠予。
关于婚内财产协议的合法性问题,仅需签署但未加盖手印的情况同样具有效力。尽管从法律角度出发,并未对协议的书写方式作出明确限制,无论是采用打印形式抑或手工填写,关键在于签署方是否真正地体现出自身真实的意愿和选择。为了确保协议本身的有效性,建议每位签署人亲自在每一页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