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实施逃逸行为,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当事人,将被公安机关处以罚金范围从200元至2000元不等,并且可能被判处1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如若不幸酿成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了犯罪,尽管当事人没有选择逃逸,仍旧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由公安机关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是不可避免的。
在发生交通肇事之后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若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将有助于减轻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当涉案人员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能够主动向执法机构投案,并全面、真实地交代其所犯下的罪行,此种情况便构成了自首。在此基础之上,司法机关对于自愿坦白的罪犯,有权对其从宽或减轻惩罚。具体而言,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优待。
在发生小事故后,当事人不得采取逃避责任的方式私下解决,而是应该立即向警方报案。这是因为肇事者的逃跑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治。如果逃逸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则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后,可依照相关法规予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行政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吊销其驾驶执照;反之,若逃逸情节严重,已经触犯刑法,那么就应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时如何进行保险理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相关内容,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情形,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仍显不足,则应由存在过错的一方以其自身责任比例承担剩余部分的经济赔偿责任。如果受害者方与肇事者方均对事故负有不同程度的过失责任,那么各方应当按照相应过错比例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中肇事逃逸方拒绝配合调查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对于遭遇交通事故后对方不予配合处理的情况,我们可以寻求由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的相关交警进行调解,首先要求他们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随后通过卓越的通信技术安排将该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给肇事方,当以上举措已经完成且肇事方仍无回应时,我们便可以向当地法律机构提出诉讼,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