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两周岁以下婴幼儿通常由母亲抚养。两周岁后,抚养权争议由法院根据最利于孩子原则裁决。若一方绝育、子女长期随其生活、无其他子女、或对方有严重疾病等不利因素,则更可能获得抚养权。
一般来说,子女未满两岁时的抚养权归属,母亲会更有优势。这是因为两岁以下的幼儿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养育。不过,如果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么抚养权也可能判给父亲。
处理幼儿抚养权纠纷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以确保儿童的最佳利益。如果双方抚养能力相当,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但是,如果母亲存在重大不利因素,比如重病、虐待孩子,或者父亲能够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比如经济雄厚、生活环境稳定,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在离婚案件中,当涉及到一岁幼儿的抚养权时,司法常规通常会倾向于判给母亲,因为母亲通常能够提供更周全和细致的照顾,这有利于幼儿的成长。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母亲患有重病或失职,法院可能会裁定由父亲抚养,以确保儿童的最佳利益。
子女满18岁后,离婚判决通常不会再涉及抚养权的判定。因为成年人已经具备了成熟的心智和自主决策能力,可以自己决定居住安排,无论是和父母一方一起生活,还是独立生活,法院通常都会尊重他们的选择,不再干预抚养权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