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形下,向小偷索赔不构成敲诈
勒索罪。
此罪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对
被害人用恐吓等手段非法占公私财物。
2.小偷
盗窃后,
受害人因财产受损合理主张
赔偿,方式合理适度且未用非法手段,索赔合法不
犯罪。
3.若以索赔为名对小偷恐吓威胁,让其交超出实际损失财物或用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财物,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4.需依据具体行为表现和情节来判断是否构成此罪,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小胡家中财物被盗,后发现是小李所为。小胡要求小李归还被盗财物并赔偿一
定损失,小李称
无力偿还。小胡便以将小李盗窃之事告知其工作单位和家人相威胁,迫使小李交出远超被盗财物价值的金钱。小李觉得不公,遂
报警。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向小偷索赔若合理适度且手段合法,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小胡以告知小李工作单位和家人盗窃之事相威胁,已超出合理索赔范畴。
2.小胡迫使小李交出远超被盗财物价值的金钱,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恐吓手段获取财物的情形,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具体需依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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