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最终判决期限会因情况而异。普通程序审理的,自立案起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通常三个月内就能审结。要是案件比较复杂,经批准还可以延长审理期限。要注意的是,上述审理期限不是绝对固定的,实际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劳动仲裁结束后,裁决书会自动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除非一方申请撤销。当事人需在收到裁决书的15天内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这是法定的诉讼时效,过期则视为放弃起诉。如果错过起诉期限,裁决将自动生效,产生法律责任。
若对劳动仲裁判决不服想上诉,法院立案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把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需要在十五天内进行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把答辩书副本转交给原告。具体的通知时间要看法院的工作和案情的复杂程度,一般在数周内就能知道上诉的进展。
劳动仲裁裁决上诉后,审结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从起诉日开始计算。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必须经过法院院长的书面批准。基层法院审理上诉到中级法院的案件也是一样,复杂案件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审限。
在劳动仲裁裁决后,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15个自然日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更高的法律层级上继续争取公正,进一步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