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新
立案标准如下:
个人方面,
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20万元及以上,若有30户以上的,还会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及以上直接
经济损失;
单位方面,数额要在100万元及以上,有150户以上,且给存款人造成5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只要达到这些标准之一,公安机关就会
立案追诉,但具体案件得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小胡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人非法吸收金额达25万元,涉及35户。这些存款人中,有部分因小胡无法按时兑付本息,直接经济损失达12万元。公安机关接到
报案后,介入调查此案。
案情分析:1、根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20万元及以上,有30户以上,且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
2、小胡的行为满足上述标准,非法吸收金额超20万元,涉及户数超30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10万元,故公安机关对此案
立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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