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毒品犯罪中的“受害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对于那些不知情或者被强迫参与的人,不应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他们知情并帮助毒品犯罪,比如提供资金、场地等便利,那就可能构成共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在一般情况下,贩卖毒品罪的追究对象主要是实施有偿转让毒品及为贩卖而非法收购行为的人,而非单纯的购买者。不过,如果购买者购买毒品的目的是为了转售并从中获利,那么他可能会被视为贩卖毒品罪的一部分。政府对各类毒品犯罪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这些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的安全。
根据中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毒品罪的受害者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若受害者无意中参与贩毒或因购买毒品受害,责任归咎于策划和执行犯罪的个体。受害者可能在诉讼中作为证人或受害人参与,协助司法调查,并有权要求民事赔偿。简言之,受害者虽不担刑责,但可参与诉讼并寻求赔偿。
根据中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毒品罪的受害者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若受害者无意中参与贩毒或因购买毒品受害,责任归咎于策划和执行犯罪的个体。受害者可能在诉讼中作为证人或受害人参与,协助司法调查,并有权要求民事赔偿。简言之,受害者虽不担刑责,但可参与诉讼并寻求赔偿。
根据中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毒品罪的受害者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若受害者无意中参与贩毒或因购买毒品受害,责任归咎于策划和执行犯罪的个体。受害者可能在诉讼中作为证人或受害人参与,协助司法调查,并有权要求民事赔偿。简言之,受害者虽不担刑责,但可参与诉讼并寻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