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对于危险驾驶罪所应承受的刑罚,往往依据审判法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所做出的判断,包括驾驶者的行为性质及程度、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后果等诸多方面的考量。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被告方未提起上诉,那么,在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拘役期限将严格按照法庭所判定的执行。
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其法定量刑幅度则涵盖了从一个月至六个月以下的拘役期限。在具体判决时,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案情的严重性与复杂度等。如果涉案人员在犯罪过程中有值得酌情减轻或从轻的情节,亦或是案件本身情节较为轻微,那么法院则有可能会依法判处相对较短的拘役期限。然而,若情况相反,即犯罪情节严重,那么拘役期限便有可能接近甚至达到六个月的上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规定,凡触犯危险驾驶罪者,应处以拘役,同时需支付罚金。拘役作为一种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而这种刑罚将会在刑事审判结束之后予以执行。具体而言,拘役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监管,并在拘留所内进行执行。
危险驾驶罪的拘役期限是1至6个月,具体时长需要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和后果。要是犯罪情节轻,还没造成大后果,就判短点;要是犯罪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事故,拘役期限可能就会长点。
危险驾驶的罪犯一般是在当地的看守所服刑。看守所的职责就是执行法院的判决。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他们每个月可以回家1到2天,在劳动改造时,还可以根据劳动量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