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保险公司行使
代位求偿权的
诉讼时效为两年,从保险人向
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那一天开始计算。
这是法定的期间,不能中断、中止或延长。
2.
保险事故发生后,要是保险人已经给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那就获得了在
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要是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才
起诉,法院很可能会驳回保险人的
诉讼请求。
3.所以,保险人一定要在规定的
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去行使代位求偿权,这样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保险。后车辆因第三方小丽的过错发生碰撞事故,小胡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实后向小胡支付了保险金,取得代位求偿权。但两年诉讼时效过去,保险公司才起诉小丽要求赔偿,小丽则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
案情分析:1、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小胡支付保险金后,依法获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第三者小丽请求赔偿的权利。
2、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支付保险金之日起算,此为法定期间不可中断、中止或延长。因已超时效,法院可能驳回保险
公司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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