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有些时候,原告的诉求法院会支持。比如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一方不知道,另一方去世了,那需不需要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共同债务,即使另一方去世了,生存的那一方也得还。如果是去世的丈夫的个人债务,那就得用他的遗产优先还。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丈夫的债务是他个人所欠的,而且房产完全属于妻子,那么在追讨债务时,妻子的个人房产通常不会被查封或拍卖。这是因为债务和资产的归属是相互独立的,这就保证了妻子名下房产的安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的财产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会因为丈夫的债务而受到损害。
尽管妻子不能直接因丈夫的家庭暴力撤销婚姻,但她有权依据法律提起诉讼,寻求结束这段关系。两种可批准撤销婚姻的情况包括:婚前未告知重大疾病的事实,或因受恐吓结婚而感到被迫。丈夫的虐待行为虽非直接撤销理由,但可作为离婚请求的重要依据。
丈夫的个人债务一般不能强制执行夫妻共有财产,除非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的共同债务中,若判决书未明确债务性质,申请执行人可决定是否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需谨慎,避免侵犯案外人权益。现有法律未明确规定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的情形,需根据实际需要和困难考虑。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起诉离婚妻子是否能要求丈夫支付赡养费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