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须无条件地遵守并履行已经生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裁判、裁定、调解协议以及其他应由人民法院实施执行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件。若任一方当事人在此过程中拒绝履行其应有之义责,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换言之,即便暂时无法寻找到债务人的行踪,只要债务人承担着偿付义务且有关债权债务关系有着能够为之执行的法令文书,那么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进行强制执行。
在实践中,依据现行法规定,民事权利人须得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已经产生法律效应的民事判决裁判、调解协议以及其他人民法院所制定并具有法定地位的执行性法律文书的内容。若其间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故意或无意地拒绝履行其应尽之责任与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便可依据法律程序,向该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时,当事人应向原审法院或执行财产所在地同级法院提交申请。法院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法院会依法受理,并采取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如果强制执行没效果,你可以找上级法院反映问题,让他们来监督执行。也可以去当地检察院申诉,因为法律规定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有监督权。
当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时,遭遇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应如何处理在当事人依据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倘若未能寻找到被执行人,那么法院便会按照规定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如果被执行人依然不知所踪或者无法联系上,那么法院将通过公告形式将执行通知公之于众。若被执行人身怀其他动产或不动产资产,申请方有权依照相关法规要求法院进行扣押或冻结其相应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