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若双方在规定履行期未履行义务,权利人可在期满后两年
申请强制执行。
若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从每次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两年。
若未规定履行期,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算两年。
2.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依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
3.超过申请
执行时效期间申请执行,人
民法院应受理。
被执行人对时效期间提异议且成立,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裁决书规定小丽需分三期向小胡支付
赔偿款,每期履行期限为一个月。然而,小丽未按规定履行。在第一期履行期满两年后,小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丽则提出时效异议,称小胡申请已超时效。
案情分析:1、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申请
强制执行时效从每次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两年。小胡在第一期履行期满两年后申请执行,已超申请执行时效。
2、法院应受理小胡的
执行申请,若小丽提出的时效异议成立,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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