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观心态方面:
表明被告人并非有意贩卖毒品,可能是遭人蒙蔽才参与其中,而非明知是毒品还去售卖。
2.毒品来源事宜:
若能证实毒品是合法得来,像他人
赠予之类的情况,能减轻其罪责。
3.毒品数量认定:
当对毒品数量的认定存在疑虑或争议时,要合理提出质疑,防止因数量认定不准确而让被告人遭受过重
刑罚。
4.
犯罪情节情况:
着重指出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像是初次
犯罪,且未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等,以此争取
从轻处罚。
5.
立功表现方面:
若被告人有
立功行为,比如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等,可作为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依据。
总之,在贩卖毒品罪的辩护过程中,要全面考量各方面因素,全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贩卖毒品
被起诉。检方认为小朱明知是毒品而售卖,且毒品数量较大。但小朱称自己是遭人蒙蔽才参与此事。同时,对于毒品来源,小朱称是他人赠予。此外,小朱的律师对毒品数量认定提出质疑,还指出小朱是初次犯罪,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并且小朱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
案情分析:1、主观心态上,若小朱确是遭人蒙蔽参与,并非有意贩卖毒品,那么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2、若能证实毒品是合法赠予所得,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小朱的罪责。
3、对毒品数量认定存疑时,合理质疑能避免小朱因数量认定不准确而受过重刑罚。
4、小朱初次犯罪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争取从轻处罚。
5、小朱如实供述其他罪行,有立功表现,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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