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如下几种具体情况下,可依法申请变更抚养权利:首先,如果父母双方能通过自主协商达成一致共识,从而调整其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其次,当抚养权的承担者因患上严重疾病或遭受身体伤害导致无能负担继续抚养子女的责任,亦或是未能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时,此时便可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在育儿过程中,如果抚养方因重病、受伤而无法履行抚养职责,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如虐待、遗弃),或者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害,那么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此外,如果孩子年满八岁,愿意跟随另一方,并且对方的条件适宜,也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不满两岁的幼童监护权一般归母亲;年长儿童监护权归属取决于父母协商,争议交由法院裁决。监护权变更的关键因素包括:一方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影响照顾、虐待儿童或对孩子健康构成威胁、八岁以上孩子自愿选择与他方同住且对方具备抚养条件,以及其他合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