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法院起诉欠款
财产保全费用按
保全财产价值计算。
若
财产保全金额不超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交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纳。
比如保全财产价值为5万元,1000元到10万元这部分是49000元,这部分费用就是49000×1%=490元,再加上1000元以内的30元,总共费用就是490+30=520元。
超过1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2.
申请保全措施按实际保全财产数额依此标准交:
财产数额不超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3.不过,
当事人申请
保全措施交纳费用最多不超5000元。
4.要注意,具体费用会因地区、法院等因素有差异。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法院收费政策也可能有别,所以实际费用并非完全固定按照上述标准,具体还需咨询当地法院。
案情回顾:小许因小李
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小李的欠款金额为15万元,小许申请保全小李相应价值的财产。在计算保全费用时,小许认为应按最低标准缴纳,而法院告知需按照法定计算方式根据保全财产价值计算费用,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起诉欠款时
申请财产保全,保全费用按保全财产价值计算。本案中,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超过10万元部分按0.5%交,小许申请保全15万元财产,应依此标准计算费用,并非按最低标准。
2、保全费用最多不超5000元,且具体费用会因地区、法院等因素有差异,法院按法定计算方式收取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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