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醉酒驾驶者能否获得检察机关批准进行取保候审,主要取决于其个人的具体状况,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以及其对于自身行为的反思和忏悔等多方面因素。在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并未表现出对社会安全产生明显威胁的可能性,那么他们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并不代表所有涉及醉酒驾驶的案件都能够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普通刑事犯罪案件,通常会经历三大法定程序环节,即侦查阶段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起诉阶段则由人民检察院主导,最后是在人民法院的职权下进行审判阶段。一般而言,刑事案件自被立案拘捕开始再流转至检察院,这个过程约需历经两至三个月的时间。
在醉酒驾驶机动车并签署认罪认罚书的情况下,一般被视作存在真诚悔过之意,因此法院可斟酌情由参照检察机关所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相应的惩处,其中以缓刑为主。
醉驾行为的司法处理程序通常在七日之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于一个月之内依法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裁决,若案情复杂或重大,可申请延长半个月时间。
所谓"醉驾不起诉"乃是指,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后提交至检察机关的起诉案件进行审查,若判定犯罪嫌疑人之行为并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要件,或依法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时,便会做出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不对该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的决定。在这一情况下,涉案司机只需严格遵守当时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相关处罚决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