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应
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劳动者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
比如用人单位未按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像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劳动环境恶劣,无法保障劳动者正常工作安全,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必要劳动防护用品,使劳动者面临职业风险,这种情况下劳动者
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就得支付
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
3.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像劳动者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无法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例如员工因重病住院数月,病愈后身体无法承受原高强度工作,单位又不能为其安排合适轻松岗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依照
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
案情回顾:小郑在某公司工作,公司未按约定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小郑因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小郑主动提出离职,不应支付
补偿金。此外,小胡因生病,病愈后无法从事原工作,公司为其安排新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公司决定解除与小胡的劳动合同,小胡要求
经济补偿,公司也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形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小郑因公司未提供劳动保护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而解除合同,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小胡符合此情况,公司应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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