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立即咨询看你得知道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有两条规定跟这个借条有关。这就是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
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有两条约定,说的就是借条这回事。要是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的话,这个借条可是会失效的。首先如果你的借条里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内容,那就违法法律程序就不生效;其次,如果说你的借条涉及到的行为妨碍到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也是不行的;最后,如果你和你的债主之间是故意串通好的,目的就是要伤害其他人的利益,那这个借条也同样是无效的。
比如:借条上说的东西跟法律、行政法规里硬性的规定冲突,或者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还有就是,如果这张借条是你跟别人合谋搞鬼,专门伤害到别人利益的时候签的,那也算无效。真的,只要谈到上面这些情况其中任何一种,根据我们现在的法律规定,这样的借条都是可以被判定为无效的。
要是遇到下面这些情况,借条就没法生效:1.借条上写的东西明显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而且这种规定造成了民事法律行为失效的话,那这张借条就没办法存在。2.借条上讲的话题违背了公共道德和良好习惯,这样也不能用这个借条了。3.借条是行为人和对方故意搞鬼,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张借条也是无效的。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借条有上面提到的任何一种情况,按照现在的法律来看,这张借条就是无效的。
说白了,要是你签的那个借款合同出了问题,可能就是因为这几个原因:首先嘛,如果这个合同里面有什么条款违法了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里的强制性规定,那这合同很有可能就会被判定失效;接着,如果这合同里面讲的事情违反了老百姓都知道的那套公道和道德规范,也就是我们口中说的"公序良俗",这种情况下,这合同也是可能判无效的;再来,如果这个借款合同不是你自愿签署的,而是你跟人家串通好一起来坑第三者的话,那么这份合同肯定就失效了;还有,如果这个合同是你和对方签的,但是你们其中有人又没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小的时候或者脑子有点问题的人,这样他们签的合同也会失效的;最后,如果这个合同的内容是你误解了或者受到了欺凌、威胁才签的,那这份合同还是会失效的。另外,如果你签的这个借款合同的形式上有些地方不好了,比如说规定必须得用书面的形式,可是你们却用口头的方式来签合同,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让合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