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婚后赠与房产归属关键看合同约定。如书面合同标明房产仅归一方所有,即视为个人财产;未明确指定,则默认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法律规定平均分割。处理此类问题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通常情况下,父母在婚后赠予的房产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产只归其中一方所有,则该房产便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配。因此,在接受父母赠予的房产时,最好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以避免后续的财产纠纷。
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判定关键看赠予细节。无明确声明赠品归属的,通常视为双方共有;但若有书面证据标明赠予一方,该财产则归接受赠与者个人所有,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子女结婚后的物业馈赠归属复杂,主要看具体情况。若父母仅提供资金购房并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房产视为私产,非夫妻共有。如双亲均出资,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按出资比例夫妻共享,除非有特殊约定。所有权判定需考虑实际出资和协议内容。
夫妻共同购房未明示归属的,无论房产证上标注哪一方,都视为共有;双方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子女名下的,按出资份额共享,除非另有约定。然而,婚内单方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其子女名下的,视为对个人的赠予,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视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