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者辞职通常无需支付
违约金,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形。
其一,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那么可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需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里约定了
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此约定,就要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
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
除此之外,劳动者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
案情回顾:小朱于一家科技公司任职。公司为其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并支付了5万元费用,与小朱约定3年服务期。然而,工作1年后,小朱却突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自己辞职无需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支付违约金。本案中公司为小朱提供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小朱工作1年辞职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2、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小朱服务期3年,已履行1年,未履行2年,应分摊的费用为5万×2÷3≈3.33万,所以小朱需支付不超过3.33万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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