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立案精选解答 > 刑法中销售劣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销售劣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时间:2025.03.3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462人
律师解析:
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如下:
生产、销售劣药,致使他人受轻伤以上伤害。
比如因服用劣药,身体出现明显创伤,影响正常生活。
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
像因劣药导致肢体部分功能受限,行动不便。
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
例如心脏、肝脏等器官因劣药受损,影响其正常功能发挥。
存在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若销售的药品属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像明令禁止流入市场的某些有害成分药品;
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的药品;
或者依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应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予以立案追诉
此立案标准目的在于打击销售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劣药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用药安全。

案情回顾:

小胡经营一家药店,销售了一批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小李购买服用后,身体出现明显创伤,影响正常生活,经鉴定构成轻伤。小胡认为这些药品不一定会危害健康,不应被认定违法,而执法部门认定其行为涉嫌销售劣药罪。

案情分析:

1、根据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劣药致使他人受轻伤以上伤害的,应予以立案追诉。本案中,小李服用小胡销售的药品后受轻伤,符合该情形。
2、小胡销售的药品属于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应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小胡的行为涉嫌销售劣药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