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能否得到减轻或从轻处罚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触犯法律罪行的处理办法是:需要立即取消原有的缓刑措施,对新的犯罪行为或侦查出来的犯罪事实进行审慎的审判和裁决,这个审判可以将新的罪行与之前的罪名一并进行惩处。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应该撤销原先的缓刑决定,并执行原先所判处的刑罚。对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罪犯,应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然后执行死刑。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依法应如何裁量在缓刑考验期内再度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者,其缓刑将被依法撤销,且需要针对新的罪行或新近被发现的罪行进行审判,以将这些新的犯罪行为与先前的罪行合并加以惩处。若情节特别严重,则不仅缓刑会被撤销,原有的刑罚也需得到执行。倘若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触犯刑法,此种情形将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实后,予以裁决是否执行死刑。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的人,通常不会再有缓刑待遇。缓刑的适用条件是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风险,但再犯新罪就说明他还有再犯罪的可能,这和缓刑的要求是相悖的。所以,再次犯罪的行为会让他失去缓刑的资格。
缓刑期内再犯新罪,通常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是一种对原判刑罚有条件地不执行的法律措施。如果在考察期内再次犯罪,这表明罪犯的再犯风险较高,与缓刑适用的初衷和基本前提相违背。因此,再次获得缓刑的可能性非常小。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通常会失去缓刑机会。一般来说,缓刑就是先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给个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又犯罪,那就说明这人不是真心悔过,很可能还会危害社会,这显然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