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中,未能承担主要责任或全责,则可被正式定论为工伤范畴内。反之,即使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外出或者存在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可以依法申请并被确认为工伤。
若学员在驾校内造成车辆损坏,若非其主观过失,责任应由教练员承担,负责维修费用。因教练员为驾校员工,驾校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然而,若车辆损坏因教练员主观过错所致,赔偿责任应由该学员承担。驾校在培训过程中,应确保教练员和学员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若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违规引发事故,交警会根据各方行为、影响及过失判断责任比例。反之,如合法行驶的机动车被非机动车碰撞,通常非机动车需负全责,遵循法律规定和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交警追车致车祸的处理办法和一般交通事故一样,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在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中,责任划分和赔偿标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划分,考虑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和过失程度。赔偿包括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等合理花费,以及因事故导致的收入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可互相理赔,超出部分由责任人按比例承担。具体需求请咨询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