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竞业限制协议公司通常不能单方面解除。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约定,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要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
在此期间,劳动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2.若公司单方面解除,可能构成违约。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可解除。
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时能解除;
因
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可解除;
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能解除;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也能解除等。
3.但公司要有充分
证据证明符合这些法定解除情形,不然将承担
违约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在劳动
合同解除后,公司按月给小许经济补偿,小许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到竞争单位工作或自行经营同类业务。劳动合同解除后不久,公司单方面通知小许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小许认为公司此举构成违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公司与小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公司有按月
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小许有遵守竞业限制的义务,公司单方面解除可能违约。
2、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可解除该协议,如协商一致、不可抗力等。但公司需有充分证据证明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此次公司单方面解除未说明符合法定情形且无证据证明,很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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