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本人
工资按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算。
这里缴费工资指职工缴纳
社保费的工资。
2.若本人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高,按300%算;
比60%低,按60%算。
3.实际中,由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记录确定本人工资。
若单位无法提供或记录
虚假,社保部门可参照同行业工资或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认定。
各地认定标准有差异。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遭遇工伤。在计算工伤
赔偿的本人工资时,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实际月收入计算,而单位却主张按照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算。经核实,小朱的实际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并且单位提供的工资发放记录不完整,小朱对此记录真实性存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工伤本人工资应按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算,缴费工资是职工缴纳社保费的工资。若本人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高,按300%算。所以小朱的工伤本人工资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
2、实际中由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记录确定本人工资,现单位无法完整提供且记录真实性存疑,社保部门可参照同行业工资或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认定,各地认定标准有差异,需根据当地具体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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