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顺序将财产进行均等划分,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也可以多分。
父母一方去世后,其名下储蓄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首先,资产均等分割,配偶获赠一半。另一半及个人资产成为遗产,遗孀、子女和父母等直系亲属按法定顺序继承。
面对已故配偶的共同财产,健在配偶将获得一半,另一半按遗嘱(如有)或法定程序分配。倾向于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得到更多照顾;主要赡养者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通常分得较多。不尽赡养义务的有能力继承人可能无权或少得遗产。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其共有财产需按双方法律文件和法院判定划分;被继承人个人财产分配遵从遗赠>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若遗产为个人资产,同样按此原则处理。
婚前财产在配偶离世后分配遵循特定规则。已婚前明确约定财产归属者,配偶可分得婚后共同财产一半,另一半按遗嘱或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无约定时,婚前财产视为遗产,配偶、子女及父母平分。若死者留有遗嘱,遵照遗嘱;无遗嘱则依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