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一般情况下,业主是需要向物业公司交物业费的。虽然物业和业主之间可能没有签合同,但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该交钱。即便物业公司服务没达标,业主也不能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
若遇到此类状况,您可选择报警处理。针对小区物业对于业主车辆的限制以及禁止其入内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无依据支撑,同样在道德伦理上亦显得颇为不当。即便业主未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亦无权禁止业主的车辆进出小区,但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利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该问题并请求与会成员共同协商解决。
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用时,物业公司能否限制车辆驶入的合法性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费用,物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要求业主及时补缴,然而却无权对业主的出入进行限制。
业主拖欠物业费用,物业是否有权拒绝其入住若有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物业费用,作为物业公司,首当其冲的任务便是与该业主展开积极而妥善的沟通和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诉诸法院,以期获得应有权益。在正式起诉之前,物业公司必须准备好详细完备的起诉书及各项所需之证据材料。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缴纳物业费用的义务乃业主应尽之责任。
在法律层面上,仅仅鉴于一名车主未支付物业费用便将其车辆限制入内,这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虽然业主确实存在拖欠物业费用的情形,但经过细致的沟通与协调后,仍然有可能使该车辆重新驶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