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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不走的解决唯一途径是什么

时间:2025.04.08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469人
律师解析:
1.物业合同到期未退场有解决办法。
先看合同有无到期交接和退场条款,若物业违约,业主书面通知其限期撤离,并说明逾期后果。
2.若物业不配合,业主可发函或起诉
发函有警示作用,拒收可公证送达。
起诉需准备合同等证据,要求物业腾退并担责。
判决生效后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3.解决此问题,可先书面通知,不行就走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但物业拒绝退场。小区业主们依据合同查看了关于到期交接和退场的条款,发现物业存在违约行为。于是业主们书面通知物业限期撤离,并说明了逾期后果。然而,物业并未配合,依旧赖在小区内。业主们决定进一步维权,考虑发函或起诉物业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当物业合同到期后,若合同中有明确的到期交接和退场条款,物业应遵守约定。此案件中物业违约,业主书面通知其限期撤离的做法合理且符合程序。
2、若物业不配合,业主采取发函或起诉的方式是正确的维权途径。发函具有警示作用,若物业拒收可公证送达;起诉则需准备好合同等证据,要求物业腾退并承担责任,判决生效后若物业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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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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