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医疗伤害
诉讼费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
案件受理费依
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
超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纳。
超10万至20万部分,按2%交纳等。
2.
申请费等其他
诉讼费用按相应标准收。
像
申请财产保全,依实际
保全财产数额按比例交。
3.一般原告先预交诉讼费,最终
败诉方承担。
但特殊情况,如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符合条件,可缓交、减交或免交。
具体费用由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核算确定。
比如,在某医疗伤害
纠纷中,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为15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计算如下:
1万元部分交50元,1万至10万部分为(10万-1万)×2.5%=2250元,10万至15万部分为(15万-10万)×2%=1000元,总共需交50+2250+1000=3300元。
若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保全财产价值为5万元,还需按相应比例交纳申请费。
案情回顾:小何因医疗伤害将医院
起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金额为15万元,同时申请对医院价值5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小何认为自己经济困难,希望能减免诉讼费;而医院则认为应严格按标准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就诉讼费的预交、承担以及是否减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案件受理费依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交纳,小何15万元诉讼请求的案件受理费为3300元。申请财产保全,需按实际保全财产数额按比例交申请费。
2、一般情况下原告先预交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小何申请司法救助且符合条件,法院可决定缓交、减交或免交。具体费用由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核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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